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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太高,900业主多半拒收房

诺德名府物业费达3.2元每平方米,业主直呼住不起

齐鲁晚报     2019年06月28日
  诺德名府小区。
  近日,本报记者接到多个市民热线,反映他们购买的房子要交房了,但是因为物业费的问题900户居民却高兴不起来。“物业费太高了,每月每平方米3.2元,在章丘是最高的了,五年后还要涨到3.8元一平方米,真是买得起房住不起呀。”一业主感叹道。
  文/片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石剑芳       

业主反映:
物业费3.2元每平 
预交半年才能收房

  据打来热线的市民反映,章丘诺德名府原计划2018年12月31日一期交房,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业主们在今年5月份才收到交房通知。原本打算高兴收房的业主发现,在交房通知中有一份“入伙费用明细表”,标注物业服务费为3.2元每平,并且要求业主一次性预缴6个月物业服务费。
  “我们小区应该属于联排别墅的范畴,可是物业费3.2元每平,在章丘别墅区物业费截至目前每平没有超过3元的小区,多数在2元每平左右。我们不要求比他们低,但最起码得有一个可以让业主接受的价格吧。”市民李先生表示,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不缴纳半年以上的物业费,开发商就不允许业主收房。
  据了解,该小区面积最小的房子在140平方米左右,最大的有190平方米,3.2元每平的物业费,预缴半年,平均估算下来每户交房时光物业费一项就需要缴纳3168元,相比较同类小区的每平方米均价2元,居民多缴纳1188元。截至目前,该小区一期二期共计900户居民,多半业主因物业费问题拒绝收房。
  业主质疑,诺德物业尚未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却定价收费的行为,是否违背了《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办法》(省府令第317号)第四条规定的物业收费原则。
诺德物业:
物业服务超五星级
收费是合理估算所得

  记者随后联系到诺德名府物业,物业经理许涛表示,该小区物业服务费高,是因为服务公司按照超五星级物业服务标准进行服务。对于业主反映的市场调节行为,因为目前物业服务属于前期物业,是由开发商出面与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在章丘区的相关部门已经备案。物业费则是由物业公司根据房屋面积、物业服务和基础配置估算而得,业主如有异议,可在入住一半或交房两年以后,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公司协商物业费问题。
  据许涛介绍,该小区属于非普通住宅,物业费是由保洁服务、绿化服务、保安服务和客户服务四部分组成,具体的服务标准在购房合同中均有明确体现。
  另外,许涛明确否认该小区存在不缴纳半年以上的物业费,开发商就不允许业主收房的问题。
部门回应:
该小区属于非普通住宅
物业费执行市场调节价

  据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综发[2018]90号)中第三条第(四)项的规定:普通住宅,是指除独栋、双拼、联排等各类高档住宅之外的住宅。《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类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此诺德名府的房产是联排复式,属非普通住宅,其公共物业服务不属于政府指导价范畴,属市场调节价。
  根据《济南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非普通住宅以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因此,诺德名府的物业费问题可由业主与该物业服务公司协商定价。
  另外,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在2018年12月12日,章丘区物价局发布的《关于物业服务收费问题的提醒告诫书》第三条明确指出:非普通住宅实行市场调节价。其物业服务收费应当接受监督管理,收费标准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参见《办法》第六条)。“明码标价”“公开公示”“收费报备”等工作不能替代合同约定。不签订物业服务收费合同的,违背服务和收费法律法规要求。禁止任何胁迫、强制、诱导签订物业服务收费合同的行为。
  针对该小区物业服务费收取问题,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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