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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车被撞了,为何还要担责?

交警:因为违法停车,跟事故有因果关系

齐鲁晚报     2019年06月28日
  本报威海6月27日讯(记者 陶相银) 车主张女士、杨先生觉得自己冤:醉汉杨某骑摩托车撞上路边违停轿车,轿车前行后又顶了另一辆轿车。交警四大队认定杨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两辆轿车的车主张女士、杨先生共同承担次要责任。
  环翠区羊亭镇北小城村停车位不足,很多车主就在夜间把车停在村内大道的非机动车道内,这条村内大道是双城路的一段。
  5月18日23时50分,一辆摩托车驶经双城路北小城村路段时,撞上停在非机动车道内的一辆大众轿车,大众轿车被撞前行,又轻轻顶在前方一辆江铃轿车上。摩托车、大众轿车尾部严重变形,大众轿车车头、江铃轿车尾部轻微受损。
  交警四大队调查后确认,骑摩托车的杨某系醉酒驾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43.89mg/100ml,杨某还存在无证驾驶、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未能保证安全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这起事故并不复杂,总结起来就是,杨某醉酒后骑摩托车撞了张女士的车,又导致张女士的车撞了杨先生的车。
  这是否意味着,惹祸的醉汉杨某要承担全部责任?
  日前,交警四大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杨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张女士和杨先生因违法停车,共同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车被别人撞了,还要承担责任,这事冤不冤?尤其是作为“间接受害者”的杨先生,要跟张女士一样承担次要责任,是不是更冤?
  对此,交警四大队民警解释,交通法规有明确规定“不得在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车辆”,张女士和杨先生的车都停在了非机动车道内,属于违法停车。而他们的违法停车行为,跟这次交通事故形成了因果关系,因此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一起三车连撞事故,而如果杨某不是撞车,而是接连剐蹭多车,那么除了杨某要负主要责任外,所有涉及到事故里的违停车辆都要承担相应的次要责任。
  目前,市区尤其是中心城区的停车位相对紧张,许多车主为了图省事,随意停放车辆,影响交通,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这些违停车的车主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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