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版:重点

A02版:壹读·聚焦

A03版:壹读·观察

A04版:壹读·互动

A05版:壹读

A06版:壹读

A07版:壹读·关注

A08版:财经

A09版:产经

A10版:文娱·影视

A11版:身边

A12版:动向·国际

A13版:文娱·影视

A14版:青未了·随笔

A15版:新闻·速览

A16版:乐动·聚焦

H01版:今日运河·城事

H02版:今日运河·城事

H03版:今日运河·城事

H04版:今日运河·新闻

H05版:今日运河·新闻

H06版:今日运河·城事

H07版:今日运河·城事

H08版:今日运河·城事

J01版:今日烟台

J02版:今日烟台

J03版:今日烟台

J04版:今日烟台

K01版:2020.10.13

K02版:新闻

K03版:新闻

K04版:新闻

N01版:今日德州

N02版:今日德州·主打

N03版:今日德州·健康

N04版:今日德州·城事

R01版:今日日照

R02版:今日日照·资讯

R03版:今日日照·体彩

R04版:今日日照·专版

S01版:今日泰山

S02版:今日泰山·城事

S03版:今日泰山·城事

S04版:今日泰山·专版

W01版:今日威海

W02版:今日威海·城事

W03版:今日威海·城事

W04版:今日威海·教育

Y01版:今日淄博

Y02版:今日淄博·巡城

Y03版:今日淄博·巡城

Y04版:今日淄博·巡城

第二届“济宁十佳法治人物”候选人风采展示

齐鲁晚报     2020年10月13日
  8月6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举办第二届“济宁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根据评选活动总体安排,9月27日,评审委员会从全市57名申报对象中,推选出第二届“济宁十佳法治人物”候选人30名,现予以公布(按姓氏笔画排序)。随后,将通过济宁市司法局官网、济宁长安网、济宁普法微信公众号、济宁新闻APP进行网络投票。
  于海,男,1980年8月生人,中共党员,现任济宁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该同志先后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共办理各类案件500余件,保持了无错案、无错诉、无上访、无超期羁押、无违法违纪现象的纪录,发出检察建议457件,提起公益诉讼56件,追收国有财产近1亿元,追偿非法获利2300余万元,查处假药劣药22种、有毒有害食品7300余公斤,办理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2019年,所在团队获评“山东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该同志先后荣获个人三等功、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业务标兵等荣誉。
  马绪生,男,1970年11月生人,中共党员,现任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中区勤务大队教导员。入警以来,该同志认真做好“警保联动、警保合作”式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创新交通安全宣传模式。加强民警与学校结对,对中小学实行“一对一兼职挂钩负责制”,主动到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送交通法规进校园”活动。该同志曾被省、市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二等功2次。大队荣获全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全市交警系统规范化执法示范单位。
  王春生,男,1969年2月生人,中共党员,现任汶上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该同志从事公安工作29年以来,始终战斗在侦查破案第一线,先后成功主侦办理了影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1000余起,逮捕犯罪嫌疑人800余名,无一冤假错案。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同志带领专业队全体同志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共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5起,恶势力团伙案件15起,为维护汶上县社会治安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2018年被济宁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9年被山东省公安厅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选送单位:济宁市人民检察院
  选送单位:济宁市公安局
  选送单位:汶上县委依法治县办
  王湘萍,女,1970年4月生人,现任山东国曜(济宁)律师事务所主任。该同志从事法律服务工作20余年,2017年至2018年,为一家大型国有企业进行了长达10个月、10多轮的艰苦谈判,收回了10多亿元投资,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近年来,该同志带领律师团队先后开展了“美丽乡村、与法同行”普法宣传活动,自费印制《普法宣传手册》4万多份,深入92个行政村,为12余万村民开展普法宣传。分别当选“山东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济宁市律师协会第一届监事会副监事长”“济宁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先后荣获“济宁市优秀律师”“济宁市政法系统法律咨询专家”“山东省律师行业促进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等荣誉称号。
  孔德昌,男,1977年7月生人,中共党员,现任曲阜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中队长。该同志先后侦破省厅目标案件“8·03”跨省贩卖毒品案、“7·07”故意杀人案、破坏电力设备案等重特大案件。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成功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团伙3个、特大盗掘古墓葬团伙1个,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160余名,侦破各类案件150余起,2019年“云剑”追逃行动抓获省督涉黑逃犯2名。2019年4月被曲阜市总工会授予(评为)曲阜市五一劳动奖章;2019年5月被曲阜市委、市政府记个人三等功;2020年6月被山东省公安厅记个人二等功。
  吕坤尧,男,1963年10月生人,中共党员,现任邹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一级检察官。该同志自2010年4月主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以来,始终不忘初心、忠诚履职,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在济宁检察系统始终名列第一;看守所检察室连续两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该同志连续10次被市委市政府嘉奖,并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被济宁市人民检察院表彰为“优秀办案人员”“优秀派驻人员”,2017年被授予“邹城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018年荣获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举办的首届“齐鲁最美检察官”提名奖。
  选送单位:济宁市律师协会
  选送单位:曲阜市委依法治市办
  选送单位:邹城市委依法治市办
  刘元波,男,1971年1月生人,中共党员,现任微山县司法局高楼司法所所长。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功创建“五星级司法所”。2018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81起,调处成功率98%。结合湖区实际,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辖区内“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文化广场”实现全覆盖,建成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各1处。该同志先后获评“济宁市人民调解能手”“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入选全省人民调解员专家库,当选山东省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刘法伟,男,1972年12月生人,中共党员,现任嘉祥县公证处主任。该同志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安装启用山东省首台公证自助办证设备,疫情期间,对于50项涉外公证运用互联网实现“零跑腿”。该同志撰写的《拒证,失去民心》《公证能有效管控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风险》《公证机构运行风险与防控》分别被中国公证网、公证文选微信公众号采用。该同志每年办理公证600余件,公证数量及质量均居全市前列,该同志2018年被省司法厅授予2014——2017年“全省优秀公证员”称号。公证处先后被荣记集体三等功,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十佳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十佳诚信中介”“县级文明单位”等,2019年,被提名参加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
  刘彦群,男,1975年7月生人,中共党员,现任曲阜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多年来,一直战斗在职务犯罪侦查战线,先后参与办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类案件97件,个人主办案件86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2017年,刘彦群主办了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曲阜市某局原局长案件,此案因上访人多次举报而备受关注。2018年以来,先后主办各类侵害群众利益案件71件,督促纠正问题的46个,受到群众一致好评。2018年,转隶曲阜市纪委监委,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20余件,荣获“山东省优秀侦查员”等荣誉称号。
  选送单位:微山县委依法治县办
  选送单位:嘉祥县委依法治县办
  选送单位:曲阜市委依法治市办
  刘强,男,1975年12月生人,中共党员,现任济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科长。积极参与我市养犬管理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调研、论证、起草和审议等相关工作。组织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建立管理台账,制定流程图表,强化日常管理。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大配套、工伤认定、产权保护等专题座谈、论证活动。参与撰写的《犯罪构成重组》获济宁市法学会法学理论成果一等奖;《地方立法回眸》获省人大、省委宣传部“人大好新闻”二等奖;《备案审查工作实践与探索》获省人大调研成果二等奖;《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机制研究》列入济宁市社会科学院规划研究项目并顺利结项。
  刘霞,女,1972年6月生人,中共党员,现任邹城市人民法院副庭长。2018年以来,该同志所在团队共收案1471件,结案1355件,结案率92.11%,执行到位标的额2亿余元,各项考核指标均位于执行局前列。所承办的申请执行返还土地纠纷案、返还房屋纠纷案,执行程序严谨,案件快速执结。两个案例分别被济宁电视台、邹城电视台直播民生栏目采用,同时被《大众日报》《济宁日报》、东方圣城网等媒体转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同志2018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8年、2019年均受到邹城市委、市政府嘉奖,2019年被评为邹城市“巾帼岗位”明星。
  孙方杰,女,1977年11月生人,中共党员,现任济宁市妇女联合会公益讲师,全国“关心下一代讲师团”讲师、济宁市法律援助形象大使,济宁市“和为贵”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宣讲团团长。该同志热心于公益普法活动,被5所学校聘请为法治副校长,获颁“爱心大使”奖牌。长期致力于妇女维权事业,先后联合各级妇联组织为妇女维权,举办法律讲座40余场。热衷于法律援助事业,面对无助群众,每年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0余起,受聘为“法律援助形象大使”。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山东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济宁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律师行业优秀女律师”等称号。
  选送单位: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选送单位:邹城市委依法治市办
  选送单位:济宁市妇联
  杜宪苗,男,1979年3月生人,中共党员,现任曲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该同志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共办理审查起诉案件600余件700余人,其中重大复杂刑事案件100余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提起公诉的案件均被做出有罪判决。先后被评为济宁市检察机关市级“优秀公诉人”“公诉业务标兵”和省级“优秀公诉人”“全省优秀检察官”。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先后评为“山东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其讲授的课程被评为首批全省检察教育培训优秀课程,入选山东省“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人才库”,2020年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重罪案件人才库”;2020年6月被评为曲阜市十佳中层干部;被曲阜市委两次记三等功。
  吴德静,女,1973年5月生人,中共党员,现任汶上县司法局郭仓司法所所长。该同志作为一名基层司法所长和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助理社工师,先后成立汶上县心理学会和汶上蓝雅社工两个社会组织,并担任负责人。该同志首创的心理疏导入心、普法教育入理、伦理感化入情、协商利益平衡“三入一平”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成立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首家“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2018年9月被省司法厅聘为全省首批人民调解专家,2019年3月被评为济宁市优秀巾帼志愿者,2020年5月被济宁市委宣传部等三部门评为全市抗击疫情最美志愿者;2020年3月,武汉团市委向其颁授“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青年志愿服务证书”。
  张明武,男,1972年3月生人,中共党员,现任济宁高新区王因街道办事处后岗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该同志扎根基层,忠诚服务群众事业,他创新实施的“周四说事”“2+4”工作法、“九人工作法”,柔性化解邻里之间、干群之间的各类争议及矛盾,所创立的“周四说事”予以全省推广,成为基层综合治理经验。在他的努力下,过去脏乱差、穷闹访的落后村转变为平安和谐的先进典型,先后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无邪教创建示范村(居)”“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省级美丽乡村”“省级文明村”等荣誉。个人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山东省担当作为好书记”“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济宁市乡村之星”“济宁市勤勉廉洁最美家庭”等称号。
  选送单位:曲阜市委依法治市办
  选送单位:汶上县委依法治县办
  选送单位:济宁高新区党工委办公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