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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成别家公司高管男子身份疑被冒用

当事人曾丢失身份证,律师:可要求登记机关变更信息

齐鲁晚报     2020年12月08日
  ▲经“天眼查”查询得知,冒用李先生身份信息的是一家文化传媒公司。
  12月6日,济南市民李先生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反映称,近日他到税务局办理业务时,被告知是另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的高管,且这家公司存在经营异常。由于从未听说过这家文化传媒公司,和对方也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因此李先生怀疑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了。

  文/片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戚云雷

名下莫名多出公司
办理税务业务受影响

  李先生从事会计行业,经营着一家会计公司。12月4日,他来到税务局申请发票,但工作人员告诉他,他还是另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的财务监事,而这家公司经营异常。由于和经营异常的公司有牵连,虽然他能申请发票,但需要进一步审核。
  “都不知道这家公司,怎么莫名其妙成为他们的高管了呢?”李先生说,经过查询,他发现除了自己的会计公司,他名下还有一家名为济南共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公司,但此前他从未听说过这家公司,也没有和这家公司有业务往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李先生感到很纳闷。
  经过回忆,李先生想起来,他曾在两三年前遗失过身份证。“当时可能拿着做业务去了,一直没找到。”李先生说,由于身份证丢失,他就到派出所补办了一张,为了防止丢失的身份证被人盗用,他还特意让户籍科民警给他备了案。如今莫名成为其他公司高管,所以他怀疑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了。
  “当事人不签字,也不知道市场监管局是怎么给他们注册的。”李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冒用他身份信息的公司经营异常,导致他现在去税务局办理正常业务时受影响,所以他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查清事实,撤销他在这家文化传媒公司的高管身份。
涉事公司已被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

  天眼查信息显示,济南共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在历下区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包括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国内广告业务、企业形象策划、旅游信息咨询等。公司主要人员里除了一名100%持股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赵某,还有一名李姓监事。李先生说,这个李姓监事就是他。
  该公司虽处于在业状态,但在2019年7月12日时就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而被历下区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今年7月13日,该公司再次因同样的原因被历下区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2月7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青年东路的济南共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该公司办公室位于一栋老旧的居民楼里,敲门后屋内无人应答。一位居民告诉记者,这家文化传媒公司此前确实在这里办公,但已经搬走一个月了,目前不知去向。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华表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属于违法行为,被冒用者可携带劳动合同、劳动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到市场监管部门,说明自己未在涉事公司工作过,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登记信息。如果冒用身份信息造成损失的,被冒用者可起诉涉事公司,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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