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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同罚,从源头上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

齐鲁晚报     2022年03月31日
  □齐鲁晚报评论员 张泰来

  买来的分不能处理交通违法,还有可能带来高额罚款。4月1日起,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记分办法》)将正式生效实施。新《记分办法》加大了对买分卖分行为的打击力度,明确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最高将被罚5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最高将被罚5万元,一次记12分;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最高将被罚10万元。
  买分卖分违法由来已久,历经多次治理但成效不佳。这其中,有限于技术、设备等现实条件,难以在窗口处理中逐个比对、核实实际违法驾驶人的原因。更重要的还在于,相较于花钱买分处理交通违法带来的“便利”而言,此等行为违法成本不高,不足以对违法人形成足够震慑。
  现行记分办法以及道路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于买分、卖分违法的规定不够清晰明确,执法查处也多是针对俗称“分虫”的组织买分卖分中介开展。在处罚环节,对于此类违法的适用法条,由于缺少明文的规定,各地并无统一的标准。出现了打击“分虫”多见,但买分人、卖分人鲜被处罚的局面。
  长此以往,不少人产生了组织买分卖分是违法、当“分虫”会被处罚,但个体买分、卖分无所谓的印象,大大削弱了打击查处的威慑力度。
  此次,即将生效的《记分办法》保持对“分虫”打击的同时,将罚款额度提高到了10万元,而且明确对买分、卖分者一体并罚的原则。简言之,就是对买分卖分行为中的买、卖、中介三方同罚。
  这意味着,4月1日之后,公安部门在查处此类违法时,不仅会对“分虫”予以处罚,而且还将追查涉及其中的买分人、卖分人,一并予以处罚。这不但提高了买分卖分的违法成本,而且扩大了查处打击的范围,提升了处罚的震慑力度。
  买分卖分大行其道带来的直接后果是该被处罚的驾驶人未被处罚,这近似于默许部分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让交通法规的实际效力大打折扣。原本是约束全体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规,事实上成了只针对“穷司机”的有限约束,损害了执法的公信力,也为道路交通环境留下了隐患。
  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出行安全,打击买分卖分势在必行。此次新《记分办法》提高罚款额度,对买、卖、中介一并处罚,是对买分卖分违法的迎头痛击,十分必要。此举,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部分人买分、卖分的冲动,减少买分、卖分违法行为发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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