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版:重点

A02版:要闻

A03版:要闻

A04版:视觉周刊

A05版:影吧

A06版:关注

A07版:关注

A08版:悦读周刊

A09版:悦读·专栏

A10版:悦读·人物

A11版:青未了·情感周刊

A12版:青未了·情感

A13版:身体周刊

A14版:服务

A15版:乐动

A16版:乐动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免收年费管理费

个人养老金业务开闸,将助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康发展

齐鲁晚报     2022年11月20日
  为规范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助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健康发展,银保监会11月18日发布《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立以及相关业务的监管等要求。
  多位专家表示,《暂行办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规范参与个人养老金,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下一步,商业银行和理财机构要通过养老领域金融产品创新,满足不同类型客户需求,助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康发展。

  助力多层次
社会保障体系健康发展

  当前,我国正逐步迈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存在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对第一支柱依赖程度较高,呈现“一家独大”的结构特征;第二支柱企业(职业)年金发展缓慢;以个人养老储蓄投资形成的第三支柱正在探索过程中,未建立起完善的制度安排。因此,需要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在基本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之外,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记者梳理发现,《暂行办法》明确了个人养老金业务范围等,对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个人养老金产品提出具体要求;规定了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的类型,以及理财公司等参与该业务的机构应满足的要求;对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向行业平台报送信息和向监管部门报告情况等提出要求;对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及理财产品等实施名单制管理和动态监管。
  “从11月4日公开征求意见到18日正式印发,体现了金融监管部门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助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决心。”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暂行办法》内容详细,体例完整,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指导和规范商业银行、理财公司发挥自身的优势,大力发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发展,为完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作出应有贡献。
  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也认为,《暂行办法》明确了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参与个人养老金的业务范围、产品类型、准入要求等,对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规范参与个人养老金,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资金账户具有唯一性
且实行封闭运行

  《暂行办法》规定,个人养老金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市场化运营、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业务。
  银保监会法规部处长周兰领说,参加人首先要到银保监会确定的商业银行开立资金账户,这个资金账户是专用特殊账户,开立人开立账户只能用于买个人养老金产品。开立账户后,按照自愿原则,可以购买个人养老储蓄、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个人养老金公募基金产品等个人养老金产品。其中,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所发行的储蓄存款(包括特定养老储蓄,不包括其他特定目的储蓄)均可纳入购买范围。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为特殊专用账户,参照个人人民币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管理,并就与Ⅱ类户区别事项进行了例外规定。达到国家规定的领取条件前,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银保监会还明确,资金账户具有唯一性,也就是说,个人养老金业务的一个参加人只能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银行开立一个资金账户,不能在多家银行分别开立资金账户。商业银行对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免收年费、账户管理费、短信费、转账手续费。参加人每年向资金账户中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不允许超额缴费。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是指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领取条件前,资金账户中的资金封闭管理,不能转出、领取;符合国家规定的领取条件后,参加人可以办理按月、分次或一次性领取服务,将资金划转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董希淼表示,封闭运作是国际上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普遍做法,有助于保障账户资金及收益用于养老目的,也有助于引导参加人养成长期投资习惯。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养老金制度处于初始阶段,覆盖面大、业务要求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参与的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的业务经营、客户服务、风险管理、社会责任等方面均有较高要求。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银保监会将持续督促商业银行、理财公司规范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践行金融工作人民性,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需求,助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健康发展。
   综合人民网、央视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