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8月23日讯(记者 高扩)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方案主要目的是降低农产品流通环节产生的高昂成本。方案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开设专门区域,供郊区农户免费进场销售自产鲜活农产品。 方案对农产品市场收费进行了严格规范。对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各市、县级物价部门按保本微利原则从低核定相关收费标准。除合同列明并在市场醒目位置公示的收费项目外,市场经营者及其他任何单位均不得向场内经营户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开设专门区域,供郊区农户免费进场销售自产鲜活农产品。 针对大型商场超市收取高额进场费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方案提出对此加强监管。继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促销服务费。落实完善明码标价制度,零售商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标示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供应商制定差别收费标准。 全省范围内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费通行,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缩短查验时间,保持绿色通道高效、畅通。 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蔬菜免征增值税,对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流通环节增值税,落实好我省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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