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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天上午会拉响防空防灾警报 |
从10点到10点30分,市区及各区县乡镇驻地都试鸣 | |
- 2013年09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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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月15日讯(记者 张永斌) 9月18日上午10点至10点30分,日照市区和各区县城区以及各乡镇(街道)驻地区域将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 日照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通告。 公告称,为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规定,检测日照市防空警报器性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规定,市政府定于9月18日进行防空防灾警报试鸣。 试鸣时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30分。 试鸣范围为市区和各区县城区以及各乡镇(街道)驻地区域。 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警报信号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信号鸣放,即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次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次为一周期),时间3分钟;灾情警报(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三次为一周期),时间2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每种警报信号间隔3分钟。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为防空警报鸣放提供保障。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混同防空警报专用频率和音响信号,违者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广大市民注意收听警报音响信号,并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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