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9月15日讯(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丁琪峰) 15日,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规划管理水平,规范项目建设,保障群众利益,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滕州市规划局制定了“三定四限五不准”的审批监管原则。 记者了解到,所谓“三定”指针对居住小区配套,实行配套设施“定位置、定功能、定指标”的原则,即在规划审查中,明确物业管理用房、居委会用房、社区管理用房、垃圾转运站等9项配套设施的具体位置、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完善居住区功能;而“四限”指针对出让土地,实行规划条件“限容积率、限密度、限高度、限后退”的原则,即“容积率不大于2.2、密度不大于25%、高度不超过26层(原则以17-21层为主)、加大城区东西向道路两侧建筑物后退距离”等审批新标准,提升城市品质,满足市民宜居要求;“五不准”则是严把竣工验收关口,针对项目验收,实行“公共配套设施面积不足的不准验收、绿地面积不足的不准验收、改变建筑用途的不准验收、改变立面效果的不准验收、功能不完善的不准验收”的竣工验收原则,确保规划例会审批决策得到全面落实,逐步改变“规划方案很好,实际落实走样”的诟病。 “这一准则能够更好的约束开发商,使居民将来能够住上舒适温馨的小区。”滕州市规划局的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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