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每季度举办新闻发布会
7月前各县级政府设发言人,信息公开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2014年02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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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2月21日讯(记者 高扩) 21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2014年开始,省政府每季度举行新闻发布会,各部门也要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23个职能部门被要求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发布会。
  实施方案要求,省政府每季度要围绕省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内容、近期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省政府重点工作、重要政策、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进行新闻发布。省政府各部门也要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利用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采访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
  实施方案罗列了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23个职能部门名单,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省直部门。这些职能部门要增加新闻发布频次,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出席一次,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至少每季度出席一次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的新闻发布会。
  各市也要建立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依托新闻发布平台和各类媒体发布重要信息的制度。
  我省同时要求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要配备工作班子,明确工作机构和责任,完善工作流程。新闻发言人上岗要经过培训,并保持相对稳定。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还要指导各市做好新闻发言人制度向县级延伸工作,2014年6月30日前在各县(市、区)政府设立新闻发言人。
  实施方案明确,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组织开展社会评议,考核结果和社会评议结果应当作为行政机关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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