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
“三公”经费支出降四成
2014年02月2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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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2月21日讯(记者 马云云 通讯员 郭德民) 21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获悉,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高院“三公”经费支出下降42%。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介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山东高院查摆了班子在“四风”方面存在的32个问题,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提出批评意见156条。坚持切实整改问题,抓好建章立制,已经整改23个问题。
在改进会风文风方面,去年会议数量同比下降19.6%,公文数量下降29%,简报数量下降47%。取消领导干部专设餐厅,调整干部办公用房。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三公”经费支出下降42%,降幅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4.2个百分点。制度建设方面,废止制度41项,梳理出需要修订完善或新制定的33项,已经完成1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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