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偷来的摩托上班,在单位巧遇失主
2014年02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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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侯艳艳 通讯员 徐丽娟 邹大伟) 丢失20天的摩托车,竟然在单位捡了回来。原来,这辆车是第一天到单位上班的窃贼骑来的,目前民警已将盗窃嫌疑人刑拘。
  20日上午9点,莱山区初家派出所民警接到一姓李的女子报警,称在自己公司门口发现了20天前被盗的摩托车,请求民警“支援”。
  民警通过公司主管调取了门口的监控录像,发现这辆摩托车是一个新员工骑来的。避免“打草惊蛇”,民警让主管以新员工培训为由,将所有新员工叫来,并随口一问门口的摩托车是谁的。这时一名刘姓男子站出来说:“是我的”。之后,民警将他带到了派出所进行询问。
  起初,刘某百般抵赖,但始终说不清楚摩托车的来源和价格。经过民警耐心引导和攻心战术,刘某对入室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刘某属于有前科人员。1月30日(大年三十)晚上刘某与朋友在网吧上通宵,直到第二天(大年初一)清晨,因朋友要回家拜年,刘某一人闲来无事就来到了河东村想干一票。发现一户人家家中无人,便用铁棍撬开门锁,将屋内的摩托车骑走。刘某并未将摩托车出售,而是稍作装饰就变成了自己的车。刘某年后找了个工作上班,没想到上班第一天就在单位同失主“偶遇”。
  经调查,刘某流窜于芝罘区、莱山区作案近十起,偷盗了手机、摩托车等物品。目前,刘某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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