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贩卖真品卷烟获六年有期徒刑
2014年05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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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李静 通讯员 吴磊) 记者从福山区烟草专卖局获悉,浙江籍梁某、江某,跨省非法倒卖中华香烟,2013年11月7日至12月16日期间,二人共非法收购中华烟30余次,销售额总计61.39万元。5月20日,福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主犯梁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从犯江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烟贩梁某、江某二人是浙江温岭籍人,梁某在了解到各地中华烟价格存在差异后,便找来亲戚江某一起从事卷烟贩卖生意试图赚取差价。二人分工合作,由梁某在烟台市福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商店大量收购中华香烟,并以“蚂蚁搬家”少量多次的形式将香烟通过快递频繁发往浙江温岭,江某负责将香烟高价售出谋取暴利。“这是福山区近年判处的首起非法收购贩卖真品卷烟案。”福山区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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