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过去半月了婚纱照还没拿全
2014年11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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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31日讯(记者 孟燕) 拍婚纱照本来是件喜庆的事,但市民李女士却是一肚子苦水。本来约定9月21日取照片,但是直到10月底仍没有全部拿到手。
  李女士告诉记者,8月份她和丈夫在浪漫经典婚纱馆泉城路店拍摄了婚纱照,当时约定9月21日取件。“现在都10月底了,还有两个摆台,3个往墙上挂的照片没拿到。结婚是一辈子就这一次的事,真是挺窝火的。”
  在李女士提供的婚纱馆收据上,记者注意到,7月10日他们交纳了4000多元的费用。“包括200多张照片,6个水晶摆台,1个放大,3个挂件等。”李女士说。在取件凭单上,用蓝色笔迹写着“请于9月21日前来拿取照片”。
  李女士表示,他们的婚礼定在10月14日,本以为婚礼前一定能拿到照片。但是到了9月21日去取件,却什么也没拿到。“说厂家货源紧,没有框架了。但是说我们结婚前肯定能做出来。”
  李女士回忆,10月1日左右,她的丈夫取回了4个摆台,10日左右又取了1个放大、3个挂件和照片等。“之前说要给我们送到家,结果我们结婚当天晚上又让我们过去取,态度很差。”李女士抱怨,他们联系当时负责的“顾问”,一直没人接电话。“直到现在也没人给我们个说法,确实挺生气的,应该给我们赔偿。”
  10月30日下午,记者在浪漫经典婚纱馆泉城路店见到了一位王姓负责人。他表示,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取到照片主要是因为厂家没有制作出来。“他们现在就能取,都在我们库里放着呢。”该负责人表示,他们派司机去给李女士丈夫送婚纱照,至少去了两趟。“记不清具体去的时间了,但去了他们说不要了。”对于李女士要求赔偿的诉求,该负责人表示不能满足。
  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新亮表示,一般情况下,像有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没有按时履行合同造成无可挽回严重后果的,可以申请精神赔偿。但是李女士的情况,并未造成严重后果,虽然婚纱馆有违约责任,但是不能得到赔偿。“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问题,消费者也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
  记者咨询12315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当初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违约赔偿,就不能得到赔偿。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选择婚纱影楼时,最好要签订正规合同,并明确约定何时交付,万一不能交付该如何赔付等,避免产生纠纷时难以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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