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转让课程,想退费遭拒
早教机构:不属于直接报名律师:应退费
2015年0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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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女士出示她购买的亲亲袋鼠学员卡。
     近日,张女士向本报反映:孩子报的早教班现在不想上了,却遭遇退款难题。对此,该早教班以“张女士购买的是私人转让的课程,不属于直接报名”为由拒绝退款。律师李友震称,张女士虽然未与该早教机构签署书面协议,但双方的实际教学行为已改变了合同主体双方,早教机构该退还张女士的学费。

文/片 本报记者 王杰                             
市民反映 购买私人转让的早教班课程,想退费遭拒绝
  早在去年,张女士便打算给自己儿子报早教班,但动辄上万的价格让其望而却步。直到2014年7月,张女士从网上搜到一条“转让亲亲袋鼠早教中心课程的卡,40节课4200元”的信息。
  “当时觉得价格很实惠,便立马向这位姓李的家长打电话咨询。”经过咨询,张女士得知,李女士当初花了近万元为孩子报名亲亲袋鼠早教中心的早教班,该班共包括96节课,课程已上了56节,因搬往外地而无法上完剩下的40节课,“她要出售的就是这40节课。”
  张女士称,李女士当时向其承诺,虽然是两方私下转让,但亲亲袋鼠可以为其办理正式的转让手续。
  7月底,张女士与李女士签署了《转让声明》,并交由该早教机构。于是,张女士如愿以偿地为孩子报上了早教课。但刚上完两节课后,张女士便暂时因为家庭原因而不再去上课。
  2015年1月初,重新带着孩子上课的张女士打听到,该早教机构即将关门。虽该校工作人员一直强调此消息无中生有,但张女士表示,自己还是想要退班,并要求亲亲袋鼠退还剩下的37节早教课的相关费用。却遭到拒绝,原因是“我购买的是私人转让的课程,不属于直接报名,无法退款。”而至于那位李女士,张女士称,因时隔较长,其联系方式早已忘记。

早教机构说法 转让的只是课程,无法转让教学合同
  13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槐荫区和谐广场的亲亲袋鼠早教机构。谈及张女士退费事宜,该早教机构的负责人陶校长出示了一张《转让声明》,该声明中称:经过会员及亲亲袋鼠早教中心双方协商同意,会员小李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中心上课,现将余下的40节课全部转给小刘(张女士孩子),此40节课次不再退转。《转让声明》最后则为转出人与转入人的签名。
  “《转让声明》中明确规定不再退转,可她现在违反了该规定。”陶校长称,报名该早教机构的学员,与早教机构签署教学合同,根据合同,会员可以自由办理退费、转让课程等事宜。
  虽然允许会员进行转让,但陶校长称,转让人之前与亲亲袋鼠签署的教学合同无法转让。“转出人只是转出了自己的课程,但无法转让教学合同”。陶校长强调,一位学员只能对应一份教学合同,无法同时针对两位学员。
  因为不是直接报名,亲亲袋鼠便不再与转入人签署教学合同。“张女士并未与我们签署任何书面合同,她与李女士之间属于私人交易,我们只对合同签署方负责”。陶校长称。
  陶校长称,目前亲亲袋鼠能做到的便是破例允许张女士转让其剩下的课程,“在未签署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允许其转让课程,这已是我们的底线”。至于亲亲袋鼠关门的消息,陶校长称,亲亲袋鼠未做关门打算,“纯属无稽之谈”。

律师观点 早教机构应该退还学费
  查看该《转让声明》后,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友震称,虽然该份转让声明属于转入方与转出方私下签订,并未得到早教机构的盖章确认。但是通过转入人的孩子在早教机构接受教育便可推定,早教机构知晓并认可了该份转让声明。
  “转入人虽然未与早教机构签署任何书面协议,但双方的实际履行行为已经改变了教学合同的主体双方,早教机构应该退还张女士学费。”李友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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