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导盲犬坐地铁需配防伤人护具
2015年02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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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青岛2月11日讯(记者 蓝娜娜) 10日,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规定带导盲犬乘坐地铁的视力残障者,需出示视力残障证件和导盲犬证,导盲犬需配防伤人护具。
  作为山东省首个建设地铁的城市,青岛的地铁建设、轨道交通规划备受关注。根据青岛市发布的轨道交通条例(征求意见稿),竣工验收合格并评审符合试运营基本条件的,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依法开展不少于一年的试运营;试运营验收合格的,投入正式运营。 
  在票价方面,轨道交通实行政府定价,定价前先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最终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对特定对象提供优惠。
  在服务方面,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运营服务社会评估机制,定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改进服务质量。精神病患者、智障者、醉酒者、学龄前儿童应当在健康成年人的陪护下进站、乘车;车内禁带匕首、活禽等,视力残障者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应当出示视力残障证件和导盲犬证,导盲犬应当佩戴导盲鞍和防止伤人的护具。 
  对因节假日、大型群众活动等原因导致客流量上升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采取限制客流量等临时措施。轨道交通运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当按照先抢救伤员,排除障碍,及时恢复正常运行,后处理事故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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