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制度迎改革
2015年02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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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2月11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郭召利) 11日,记者从人社局获悉,今年济宁市将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养老金待遇分为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个部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与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一致。
  据介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基本养老金待遇将被分为两个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办法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一致。改革中,将实行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方式。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直接实行新的计发办法;而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改革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按照新办法计发养老金的同时,依据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等因素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此外,为保持“中人”待遇的衔接,改革设定了十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对高出的部分有所限制。基本可以保证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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