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安监突查烟花爆竹摊点,小问题让人冒冷汗
“大马哈”摊主烟花摊前抽烟
2015年02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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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有警示牌,摊主没抵挡住烟的诱惑。
     文/图 本报记者 高雯 通讯员 董亚宁 周升国

  11日,任城区安监局对李营街道、喻屯镇等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摊点展开集中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销售过程中的小问题还不少。有的摊主在烟花摊点前抽烟,有的摊主私自流动卖烟花,还有的摊主卖质量低劣烟花。

烟花摊主点前没配灭火器
  11日,适逢任城区喻屯镇大集,任城区安监局的执法人员看到镇街主道商贩遍布,置办年货的人们来来往往。
  在一处烟花爆竹摊点前,执法人员竟看到一男子正在摊点旁抽烟,而“严禁烟火”的红色警示牌就放在他身旁的烟花上。
  一询问才知,这名男子正是摊主,看到执法人员,他立刻掐灭了烟头。
  “怎么能在摊点前抽烟?培训时是怎么讲的?请出示一下你的相关证照。”摊主李合俭拿出证照,并连忙解释说,由于来访的朋友递烟,一时疏忽就抽了起来。
  “你不仅在严禁烟火的摊点前抽烟,摊点前连基本的消防配备也没配备,小型灭火器、水盆,一样也没有。”执法人员说,烟花爆竹零售点处不能有明火散发点。
  没有消防设备,最先危及到的就是摊主。执法人员要求李合俭立即整改,并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名单。

定点摊点私自流动卖烟花
  喻屯镇喻屯村,烟花爆竹摊点较为集中。
  在一摊主出示的证照上,经营场所地址标注的为喻屯镇顺河村。“审批的经营地点是顺河村,你怎么私自挪到喻屯村来经营了?”
  “我们这个是可以流动销售的。”听到摊主刘国刚的回答,执法人员很不理解。
  执法人员解释说,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必须严格按照证照标注的经营场所定点经营,不得私自挪动,更没有流动销售一说。
  执法人员要求刘国刚将摊位撤掉。在随后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又发现几个审批地点在喻屯镇兴福集村、张户村的零售户,肆意将经营地点挪到到人流较多的喻屯村。执法人员一一令其撤摊,并给予警告,纳入重点监管。
  “异地经营的现象城区已经基本不存在了,少数乡镇还存在。”执法人员说,人流密集的集市生意更好,尽管经过多次培训,仍有摊主明知故犯。

少数摊主卖质量低劣烟花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有少数摊主销售非法渠道购进的烟花爆竹,有的是劣质的三无产品,有的是非正规渠道购进的货品,执法人员将其全部收缴。
  “烟花爆竹的批发、销售渠道非常严格,不能跨区域运输和销售。”执法人员说,任城区域内的经营户只能在本区域的批发公司内进货。
  执法人员说,本次集中检查还将持续。限放区内开始销售后,再分派人手对限放区内零售网点逐一检查。
  对于不合格、过期、非法渠道购进和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产品,一旦发现,将按照规定全部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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