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
2015年04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企业介入金融领域,以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向大众提供的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迅猛。自2013年以来,从余额宝等“宝宝”类网销货币基金,到P2P网贷、股权众筹、虚拟货币及互联网银行——微众银行2015年年初开业,无不万众瞩目。
  但是,中国的互联网金融也面临一些问题。首先,网络借贷存在重大风险。其次,互联网金融产业挑战现行法律。互联网金融是近年的新生事物,其行事方式和现有法规存在一定冲突。事实上,现存的法律法规均在互联网金融产生之前制定,多为非移动互联网时代打击民间非法集资的产物,却对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带来困扰,甚至与互联网金融运营特质背离。为促成互联网金融推动金融业改革,立法机构应及时调整现有法规。
  时至2015年,P2P网贷、股权众筹等新生事物已基本走完一个观察周期,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的推出势在必行。首先,监管层制定负面清单,列出从业机构不应为的基本底线。其次,强化行业协会自律能力,由其制定细则。针对目前一些从业机构较严重的信息不透明、自融和集资诈骗等问题,优先出台信息披露机制与标准,降低信息不对称。(摘自《人民日报》,作者邓建鹏)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的平均打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