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纪委通报6起“为官不为”案例
2015年10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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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潍坊10月13日讯(记者 段婷婷) 记者13日获悉,近日,潍坊严肃查处了6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例并进行了通报。
  潍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调研员庞立泽、市政设施科副主任科员陈本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副主任郭芳涛、市政工程建设处质检科副科长刘宗金在永安路改造工程施工中工作失职。2015年6月,市监察局给予庞立泽、陈本耀警告处分,给予郭芳涛、刘宗金记过处分。  
  安丘市林业局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存在行政审批授权不到位、审批事项未按规定进大厅办理等问题。2015年9月,安丘市监察局给予局长鞠录安警告处分,对副局长李常锐诫勉谈话。 
  坊子区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原副主任刘先谦滥用职权,收受贿赂。2015年8月,刘先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奎文分局北苑国土所为他人出具购房虚假证明。2015年5月,原所长郭家坤因失职渎职受到警告处分。 
  青州市峱山经济发展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洪祥任邵庄镇财政经管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致使该中心副主任盛显义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5年4月,青州市监察局给予李洪祥警告处分。 
  昌乐县朱刘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高鹏,县安监局监察执法大队朱刘中队原队长刘伟失职渎职。2015年5月,昌乐县监察局给予高鹏、刘伟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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