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治关节炎?用了半年咋没效果
一商家夸大治疗仪疗效,因虚假宣传,退还消费者所有费用
2016年03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2110110消息(记者 汪泷 通讯员 王敦荣 赵天亮) 买时说能治好关节炎,但治疗仪用了近半年没效果。济宁市消协调查后发现,这款产品涉嫌虚假宣传,在李女士的一再要求下,商家退还了费用。
  济宁城区的李阿姨在逛街时,被一家经销治疗仪的店铺所吸引。“我今年74岁了,关节、腰椎落下了不少老毛病,这几年一直关注能治疗关节炎的医疗仪器。”正因为如此,李阿姨在店员的推销下,花5000多元买了一款治疗仪。
  当时,推销员说这款治疗仪功能很多,不仅能有效治疗各种病痛和不适,还能起到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作用。听了推销员的说辞后,李阿姨买下这款治疗仪。回家后,她一直按疗程使用。使用了近半年后,李阿姨感觉该治疗仪的实际效果与宣传的情况相去甚远,“他说能治关节炎,半年过去了,我的关节炎始终不见改善。”
  于是,李阿姨找到这家店铺要求退款。双方多次协商不成后,李阿姨来到济宁市消协投诉。济宁市消协的工作人员介入协调时,卖家不承认介绍产品时说过有效治疗各种病痛与不适,实现延年益寿等内容,而李阿姨坚称正是听了推销员说过这些话才买的。
  济宁市消协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调查,商家在宣传过程中确实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经过调解,商家最终同意向消费者退回消费者当初交纳的所有费用。”这名工作人员说。
 相关链接 
买了“虚假”医疗器械 快拨12331投诉举报
  济宁市食药监部门即日起开展打击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食品药品专项稽查行动,集中整治“四品一械”存在的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突出问题,重点包括保健食品是否夸大功能范围、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是否以免费体验和促销宣传的形式,夸大宣传产品适用范围等;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关节炎等类别药品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等。市民若有类似的线索,欢迎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
  本报记者 李倩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