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纪委通报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问题
乱收费,曹县一镇多名干部被处分
2016年03月0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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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3月8日讯(记者 李德领) 8日,记者从菏泽市纪委网站获悉,为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维护群众利益,菏泽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5起典型问题具体为:曹县青岗集镇党委政府违规收费问题。给予该镇原任党委书记王振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镇现任党委书记李松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该镇现任党委副书记、镇长王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镇原任党委委员、副镇长王文亮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该镇现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瑞云党内警告处分。
郓城县南赵楼镇行政执法中队违规收取建房保证金问题。给予该镇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王海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定陶县南王店镇残联虚报冒领残疾人帮扶资金问题。给予该镇残联理事长王西坤党内警告处分。
牡丹区高庄镇郅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尹守国、党支部副书记尹景书违规套取小麦补贴款问题。给予尹守国、尹景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多管齐下,标本兼治,下大力气整治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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