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债不还到外地“躲猫猫”
隐姓埋名、更换联系方式……以为“销声匿迹”就不用还债了
2016年03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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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8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王华伟) 有能力偿还债务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拒不偿还欠款,“老赖”姜某隐姓埋名在外地躲债数月。日前,姜某在天津落网,他不仅需要偿还所有的债务,还将面临有期徒刑。
  去年9月,荣成市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人荣成市某企业与被执行人姜某等人民间借贷及追偿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姜某等人有能力偿还债务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和执行裁定书,拒不偿还欠款,其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后将案件移交至荣成市公安局处理。
  接受案件后,荣成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介入调查,得知在申请人向荣成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之前,被执行人姜某就已将名下所有的财产变卖,同时更换了联系方式,潜逃到外地躲藏,法院宣判时他也没有到场,多年以来一直不肯露面,更别提偿还债务了。
  了解情况后,民警对姜某的户籍资料展开了调查。通过对户籍地的走访调查,民警获得线索,姜某为躲避债务和逃避法院的强制执行,长期在天津市生活。 
  获知信息后,民警立即赶往天津市展开追踪调查。在天津警方的协助下,办案民警调查发现姜某曾在天津驾驶过一辆威海牌照的轿车,经过多日调查、蹲守,民警在天津某区发现姜某投资经营了一家饭店,但是姜某却不常在饭店出现。2月18日上午,姜某出现在他经营的饭店内,办案民警当场将其抓获,并将他押解回荣成。
  经审讯,姜某对自己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一事供认不讳。《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为了躲避债务,姜某隐姓埋名躲在外地,触犯了法律,40多万的经济赔偿一分也不能少,自己还身陷囹圄,被判处有期徒刑,刚刚起步的生意也难以维持。
  3月3日,因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姜某已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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