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第三次报销启动
2016年03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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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0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李扬 王芳) 3月20日,记者从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中心窗口了解到,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第三次报销”系统程序已经全面启动,此次报销为历年来首次,经济技术开发区符合第三次报销人员第一批共448人。
  按规定,参保居民在2015年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他年度不适用),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含1.2万)以上部分,在居民大病保险报销之后,再给予分段报销(第三次报销)。其中:1.2万元(含)至5万元部分按50%报销;5万元(含)至10万元部分按55%报销;10万元(含)至20万元部分按60%报销。
  据统计,经济技术开发区符合第三次报销人员第一批共448人,区社保中心已对这部分人员的住院信息进行审核,第二批符合政策人员的相关材料也在受理审核当中。预计下月底,第一批审核通过人员的第三次报销费用将发放到个人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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