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人“收钱噤声”并无不可
2016年03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王甄言

  职业打假人“收钱噤声”,是行内通行的潜规则,在与企业私下达成协议后,打假人不会将企业的不良行为公之于众。(3月21日新华网)
  职业打假“收钱噤声”,说起来怪怪的,甚至让人感觉这种打假已经变味。但是,仔细分析,尤其是进行换位思考,其实一点也不奇怪。一方面,职业打假人作为民间打假力量,没有财政拨款,没有社会赞助,为利益而战无可厚非。企业乐于跟职业打假人搞潜规则,也算了成本账、经济账。另一方面,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知假买假”是合法的,职业打假人获得经济赔偿后,也并没有义务公开相关信息,只要双方在法律框架内协商和解,并无敲诈勒索情节即可。
  公众对职业打假人“收钱噤声”的批评,是把他们置于“打假英雄”的道德圣坛之上,并把打假的职责架到了他们的脖子上。然而,作为法定职责的打假,实际上是相关政府部门肩负的,与其挥舞道德大棒攻击职业打假人,不如把关注的重点放到督促政府履职上。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