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51人受党政纪处分
问题多集中在违规用车发放津贴收受礼品等
2016年04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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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4日讯(记者 李榕) 4月22日,德州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2016年第一季度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2016年第一季度,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6起,处理77人,党纪政纪处分51人。
  年初,德州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曾提出,2016年将纠治“四风”顽疾,针对违规报销招待费,违规借用租用车辆,私车公养,违反“禁酒令”以及不吃酒店吃食堂、不吃公款吃老板,经常同城相请,频繁聚会聚餐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并严肃查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跑风漏气等违纪问题。
  日前,《2016年第一季度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公布,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6起,处理7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1人。其中,查处县处级干部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查处乡科级及以下干部7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9人。
  在此次公布的情况中,违规问题多集中在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方面。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17起,处理2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典型问题9起,处理1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典型问题10起,处理1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
  据悉,德州市纪委始终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作为重中之重,并对查处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全面释放从严执纪强烈信号;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及时通报曝光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案件,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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