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123人申请公积金“异贷”
2016年04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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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4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黄宝莲) 4月24日,记者从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了解到,自公积金“异地贷款”新政落地德州以来,已有123人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共发放贷款2000余万元。
  近日,陈晓想在德州本地购买一套住房,可是其在济南工作,听说异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目前已落地德州,这让陈晓既兴奋又期待。按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陈晓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先需是德州户口,异地公积金连续缴存足额6个月(含)以上。只要陈女士符合德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个人最高可贷款30万,夫妻双方可贷款40万元。
  “公积金异地互贷,对异地置业、回乡置业的人群提供贷款支持,同时,鼓励更多年轻一族以及刚需人群买房,只要满足公积金办理条件的职工均可以办理异地贷款业务。”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陈女士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30万,20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1701.59元,利息共计108380.95元,相较商业贷款可节省62818.77元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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