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的“草原天路”,粗放的管理思维
2016年05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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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聃

  近日,河北省张北县政府发布了关于“草原天路”收取门票的价格批复,4月30日起,“草原天路”132公里的建成路段进入收费时代。“草原天路”由张北县政府于2012年投资3.25亿元建设。2014年,有自驾和摄影爱好者偶然发现公路美景,在网上贴出照片后,吸引大量网友前来旅游。(5月8日《新京报》)
  这样一项收费决定让人莫名惊诧。从性质而论,“草原天路”只是一条县级公路,等级名称是X001线。换而言之,它只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与公共通道。公路法明确规定,除本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外,禁止任何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对公路收取高达50元的景区门票,明显逆此而行。
  当然,这仍非张北县“草原天路”事件中的关键问题。新闻中提到,该收费政策是根据《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而作出,问题是,一个县的物价部门,真的具备这样的价格决定权吗?张北县政府给出的另一个理由是,收费可以解决因为大量游客涌入带来的诸如堵车等现实难题,这看起来振振有词,但事实上,世界上许多著名的自驾公路,都没有采取划界收费的方法,秩序也不错。
  河北张北县遭遇的,其实是一种不多见的现实烦恼:一个地方的某处设施,因为网络社会的广泛传播,突然人气暴涨。此时,摆在地方决策者面前的,既有公路变景区的欣喜,也有游客带来的管理难题。在这种未曾预料的巨大变化面前,当地政府失去了理性,急匆匆地把一个管理命题变成了一个经济命题,争议因此而起。
  收费的“草原天路”,更大程度上折射出的依旧是地方政府的发展焦虑,以及功利粗放的旅游管理思维。所谓旅游管理,其实更是地方政府与景区间的一种良性关系,在保护、开发与公益间形成适度的平衡,不让景区过度市场化,这才是更理性的做法。但在部分地方政府看来,任何设施都可成为景区,景区管理就等同于收费,此种粗放的管理,正是“草原天路”收费背后更大的缘由。
  这不是“草原天路”第一次提出收门票,2015年6月,张家口物价部门就召开过“‘草原天路’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整整进行了三个小时。当时提出每人80元的收费标准引起不小争议,迫于舆论压力,物价部门表示收费暂缓。差不多一年后,暂缓的收费终于被推出,可以肯定的是,这一次它通往的还是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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