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于中华民族生活土壤的“中和之美”
2016年05月09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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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曾繁仁教授
□曾繁仁
我们深植心灵深处的波浪起伏的情感总是与这种美学精神与艺术息息相关,在诗经楚辞、唐诗宋词、明清小说与京韵鲁腔中有着我们的精神寄托。
呵护“中和之美”的精神家园,特别在城市化大潮之中愈加要保护发扬这种精神家园、我们的精神之根。
从1959年上大学,就接触到“什么是美”的问题,学习到众多美学理论,诸如“美是和谐”、“美是感性认识的完善”、“美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的形式”、“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美是人化的自然”等等。这些美学理论都有各自的理论体系,说得头头是道,但无法将之讲给不做美学的朋友听,往往是讲者口干舌燥,听者则一头雾水,于是美学成为玄而又玄之学。这真是我们做美学的学人的苦恼。
但对于我们这些做美学的学人来说,最大的苦恼是中国到底有没有自己民族的美学。黑格尔曾说中国古代没有哲学,也没有美学。因此,目前我们所学与所讲的美学理论大多如上所述来自西方。泱泱中华民族拥有五千年的历史,难道真的没有自己的美学吗?如果有的话,那又是什么样的美学形态呢?以严肃的历史主义的态度翻开中国历史,我们就会知道完全不像西方某些理论家所说的中国古代没有美学。中国古代的确没有古代希腊那样条理明晰的科学的“和谐论”美学理论,但有自己的充满道德追求的“中和论”美学理论。这种“中和论”美学理论是深植于中华民族生活土壤深处的美学理论。美学是审美之学,它深深地植根于广大人民的艺术生活与日常生活之中,与之息息相关。广大民众无需了解美学理论的体系及其缘由,但应该听得懂“美是什么”与“审美是什么”这样与他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最普及的美学知识。
“美是什么”的问题很玄吗?是,又不是。是者,是从一本本厚厚的美学理论来看;不是者,是说“美是什么”的问题就发生在我们日常生活之中。我们的院子里你只要看到下水道井盖被红纸贴上,你就知道有人家结婚了。这在全世界都是特殊的,只有中国独有。因为中国传统的“中和论”美学是一种吉祥如意的善的美学,《周易》就包含最基本的中华美学思想。《周易》有言“元亨利贞四德”。这“四德”具体含义是“元者善之长也,亨者嘉之会也,利者义之和也,贞者事之干也”。总之,德者,得也,是民众的一种获得感,即美感。粮食丰收是美,丰衣足食是美,人畜兴旺是美,家庭和睦是美,身体健康也是美。所以“趋吉避凶”是中国民众的审美追求。春季贴春联、挂年画、贴门神,就是一种对于吉祥如意的追求,是一种趋吉避凶,是一种审美的习俗。这样的习俗几千年不变。至于结婚为什么贴井盖,那是因为《周易》井卦说道“木上有水,井”,“井甕,无咎,修井也”。井储满了水,修井即可无咎。贴红纸是避水也是修井,是对于“无咎”的追求。贴红纸的人家未必知道《周易》井卦,但这种避水的习俗却是知道的,真的是一种“趋吉避凶”的审美的行为。由此可见,在我国民众生活中本来就存有一种以“元亨利贞”、“吉祥安康”这种形态存在的审美形态,这是一种东方的“中和之美”,相异于西方以“比例,对称与和谐”为内涵的“和谐之美”。
“中和之美”是一种生命之美。《周易》为我们呈现了一种天地相交相和、风调雨顺、万物繁茂、生命发达滋生的美好景象,所谓“天地交而万物生也,上下交而志同也”、“生生之谓易也”、“天地之大德曰生”等等。这种“天地交而万物生”的宇宙规律演化成东方的“一阴一阳之谓道”的“阴阳相生”哲学与艺术规律,可以说“一阴一阳之谓道”揭示了中国民众审美与艺术生存的一切奥秘。中国传统艺术不是一种简单的描摹现实的艺术,而是一种依靠“阴阳相生”产生无限生命之力的艺术。国画依靠墨与彩、画与白、动与静、笔与墨、浓与淡的相生相克,产生一种生命之力,所谓“体阴阳以用笔墨,无一笔不精当,无一点不生动”。齐白石的著名的《虾图》,以其“为万虫写照,为百鸟张神”的精神,通过墨与彩、黑与白的鲜明对比,使一个个活灵活现的虾跃然纸上,堪称千古佳作。
“中和之美”是一种神韵之美。《周易》对于“天人之和”的描述是在宏阔的背景上通过卦象象征了言外之意、象外之象,呈现了一种神韵之美。因此,中国传统艺术不是写实的艺术,而是写意的艺术,表现某种现实中不存在的“神韵”。所谓“诗家之景,如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也。象外之象,景外之景,岂容易可谈哉”。国画中著名的梅兰竹菊四友,不仅仅是栩栩如生地描绘梅兰竹菊本身,而是要表现一种纯洁、高尚、挺立、不屈的文人精神。元吴镇在描述竹画时说道“众木摇落时,此君独苍然,节直心愈空,抱独全其天”。
“中和之美”是一种中庸之美。中国古代没有西方那种“一分为二”的哲学思想,但却有“一分为三”的哲学思想。老子《道德经》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里的“三生万物”之“三”就是相异于西方“一分为二”的一种“中和”、“中庸”的思想,包含着天人相和、阴阳相生的丰富意蕴,是中华“中和之美”的美学精神的根源。《周易》卦爻强调中正之位,认为是一种刚中与柔中及美善的象征。这种“中正”的思想在《礼记·中庸》中就以“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反)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以及“执其两端而用其中”加以表达。《论语》则提出著名的“过犹不及”的思想。所谓“中庸”是一种东方式的恰到好处、持中守中,是中国传统艺术的基本原则,所谓“广博易良,乐教也”,“温柔敦厚,诗教也”。“中庸”也是一种含蓄之美,所谓“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要求艺术做到含蓄而适度。“中庸”也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礼乐教化的精神,通过“礼乐教化”之乐德、乐语与乐舞之教育使君子做到“文质彬彬”,艺术达到“思无邪”。这种“中庸之美”表现在中国传统戏曲中就是大团圆的结局,所谓“亦有悲欢离合,始终开合团圆”。这是中国式悲剧的特点,充分反映了中国古代“中和论”的哲学观、“乐生”的伦理观、“执其两端而用其中”的中庸思想。这是中国古代中庸之美的集中反映,虽无西方的悲剧结局,但善恶评价、对人生的慰藉却并不缺少,为广大中国观众所喜闻乐见。
“中和之美”深植于中华民族深厚的地理、经济、社会与文化的土壤,它诞育于远古时期亚洲大陆的农业文明。中国古代先民生活于广袤的黄土高原,以农为本,以农为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有着对土地的眷恋与对丰收的渴望。在漫长的农耕生活中,有着对于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追求,产生了讴歌天空、大地与人类相依相协的“中和之美”的美学精神。这种“中和之美”相异于古希腊产生于希腊半岛、滨海之地、航海与商业文化之中的科学的“和谐之美”。如果说“和谐之美”是一种“爱智慧”之美,反映了美与真的关系,那么,“中和之美”则是“爱道德”之美,着重反映美与善的关系。世界是多元的,在美学与艺术的百花园里,正是因为有了“和谐之美”与“中和之美”以及其他的美学形态,才显得多姿多彩、有声有色。
“中和之美”的美学精神是我们的精神家园,与之有关的艺术则是我们情感的原乡。我们深植心灵深处的波浪起伏的情感总是与这种美学精神与艺术息息相关,在诗经楚辞、唐诗宋词、明清小说与京韵鲁腔中有着我们的精神寄托。无论远在何方,每当我们听到余味无穷的西皮二黄、乡土气浓浓的豫剧柳腔,我们都会想起难忘的童年、难忘的故乡、父母乡亲,我们都会心潮起伏、泪水涟涟。在我们心中,这种“中和之美”的精神家园具有不可取代性,年龄愈老,显得愈加重要,走得愈远,愈是朝里梦里思念。呵护“中和之美”的精神家园,特别在城市化大潮之中愈加要保护发扬这种精神家园、我们的精神之根。
(本文作者为山东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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