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出台办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信用评定
信用等级低,办审批手续将受限
2016年1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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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6日讯(记者 彭彦伟) 16日,记者从日照市住建局获悉,为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督管理,日照出台了《日照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将从2017年1月1日实行依据信用得分情况,对开发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四个等级。
  该管理办法主要对在日照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信用评价管理。这是一举措,进一步丰富了对房产企业的管理抓手,对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
  所谓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具体是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对开发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依法经营情况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的办法。
  信用信息主要包括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由项目涉及的建筑市场监管、勘察设计、质量安全、预售监管、房产交易、物业管理、行政审批、建设领域清欠、城建档案管理等单位,应及时向项目所在地有管理权限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供开发企业的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期限为一年,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计算,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存入信用信息档案库。
  国土资源、规划、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通报文件等,属于开发企业信息征集内容的,应当作为加分或减分依据。
  依据信用得分情况,对开发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四个等级。对一些信用评价比较差的企业有关部门都将有一系列应对措施。其中对于B级信用企业,住建局将向国土资源、规划、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和银行金融机构发出预警警示,建议限制办理土地供应、规划许可、项目贷款等审批手续;列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重点对象,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物业质量保修金等均按照最高上限予以监管;对出现烂尾楼项目的企业,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措施,未办理竣工验收前,严格限制其新开发项目办理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

 延伸阅读 
万德新城项目被通报批评
  本报12月26日讯(记者 彭彦伟) 日照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对创城及建设扬尘治理攻坚行动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对市直管区范围内房地产企业“征而未建”空地围挡、公益广告、环境卫生及扬尘治理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其中,万德新城项目空地,位于海滨四路以西,连云港路以北,权属单位为日照万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沿连云港路未设置围挡、裸露土地未苫盖、绿化及无故不参加创城工作会议等问题被通报批评,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良信用记录,作为下一步重点监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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