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整治违规养犬第一天处罚五人次
2017年03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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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日讯(记者 杜洪雷 实习生 吴高寒) 为了加强养犬管理,济南市公安局从3月1日起至10月31日在济南市范围内开展违规养犬专项整治行动。1日当天的清查行动收缴未拴绳的犬只3只,未办证2只,流浪犬12只,处罚5人次。
  3月1日早晨,济南市公安局组织70余名警力开展违规养犬专项整治行动。记者跟随历下区公安分局治安警察大队前往千佛山南路、旅游路、洪山路和福地街一线及其周边地区进行检查。
  在羊头峪山庄,民警收缴了一只无绳圈且无人在身边看管的金毛和一只黑背。民警张凯称,对于金毛这种攻击性不强允许饲养但没有用绳牵住的狗,大队暂时带走,狗主人可以到市公安局出示相关证件然后将狗领回;若无证件,补办证件完善登记信息,也可将狗领回。但像黑背这样的烈性犬,规定市区禁养,为了市民的安全,一旦发现直接没收,并处以2000元罚款。
  在环山路一个小区,民警在一座两层楼的事业单位收缴了另一只看房子的黑背。民警将要离开时,有自称该单位项目经理的一名男子从外面回来,试图阻止民警带走黑背并解释该黑背有证件。民警耐心对该男子解释了烈性犬市区禁养的规定以及对民众的安全隐患,并告知该男子即使有证件也不能在市区里饲养。 
  据张凯介绍,对收缴的可饲养犬类,主人在一两天内即可前去市公安局登记领回,若长时间无人领回,犬只将会留在济南市犬只留检所里饲养或是由动物保护协会领养照顾。对于城市里禁养的烈性犬,若主人能保证在交了罚款且监管到位的情况下把狗带到绕城高速以外的非重点区域饲养,也可将狗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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