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马某不在家,其母亲当日帮儿子还款2800元。
本报记者 李怀磊 摄
今年3月22日,聊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全市法院系统破解“执行难”全面展开,在这一工作如火如荼开展之际,18日记者全程跟随了冠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一次行动。
18日上午9时许,警灯闪烁,执行小组队员在冠县人民法院集结。记者随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一起赶到甘官屯乡一村庄,这是被执行人邢某的家。打开邢某家的门,执行组干警在家中搜索了一翻后,只见着邢某的父亲。“孩子出门好几天了,不知道在哪,我也联系不上。”面对执行组的询问,邢某的父亲说。而这,已经不是法警们第一次扑空了。
据了解,2012年邢某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冠县支行借款50000元,马某、邢某、刘某、杨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担保。借款到期后,截止到2014年9月28日,尚欠本金49100元,利息19237.13元。2017年1月1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冠县支行向冠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另一名被执行人马某的家,执行组干警也是只见着了被执行人的母亲,对于儿子的行踪,老人也表示一无所知。当天,马某的母亲还款2800余元。在第三名被执行人刘某的家中,执行组干警同样没能“堵着”被执行人,在其家中只有妻子和年幼的孩子。对于丈夫在哪,什么时候回家,该女子表示也不清楚。
“扑空很正常,但还要一直堵,直到堵住为止。”执行法官说,一般大清早或晚上行动效果会好一些,就在18日当天一早,执行组干警还成功对一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强制拘捕措施。
“通过强制执行等手段,治拒不执行顽疾,逐步攻克执行难。”记者了解到,针对解决执行难,冠县人民法院将用足用好一切强制措施,对逃避、对抗执行的人员和行为形成重拳出击的高压态势。
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王希玉 吕志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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