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中华路部分路段禁止电轿通行第一天
首日以劝导为主 下周开始处罚
2017年05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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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行路段各路口都安装了禁行标识。 本报记者 崔如坤 摄
  交警劝导一闯入禁行路段电动四轮车驾驶员。
       本报菏泽5月18日讯(记者 崔如坤) 18日起,菏泽市区中华路(太原路-华英路)路段禁止电动四轮车通行第一天,菏泽交警出动45名警力在6个路口执勤,早高峰时段劝导违规行为150余起。据悉,本周以劝导教育为主,下周起将对违规闯入禁行路段的电动四轮车驾驶员进行处罚。
  18日是中华路部分路段禁止电动四轮车通行第一天。早晨7时30分,部分交警在中华路与太原路路口集合分工后,分赴各个禁行路段各个路口执勤。
  7时40分许,齐鲁晚报记者在中华路与太原路路口看到,执勤交警对试图闯入禁行路段的一些电动四轮车驾驶员进行劝阻和引导,并对一些其他违章行为予以制止。多数市民予以配合,绕行其他道路通行。
  “先前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了禁行新闻,今天就没有开家里的四轮电轿出门。”菏泽市民李先生家住菏泽学院东校区院内,他一大早来到中华路与太原路路口观看交警执勤情况,并向交警询问,“就住在禁行路段区域,家里的四轮电轿咋办?”
  针对李先生的问题,菏泽市交警支队市区大队一大队大队长沈祥峰介绍说,中华路(太原路-华英路)路段禁行电动四轮车,并不是一阵风似的行动,而是要形成常态化治理,家在禁行路段区域且拥有电动四轮轿车的市民,要选择绕行或改变出行方式。
  齐鲁晚报记者了解到,由于前期的广泛宣传,很多拥有电动四轮车的市民像李先生一样,选择了绕行或改乘其他交通工具。沈祥峰说,考虑到电动四轮车驾驶员中有不少老年人,可能看不到前期的公告或新闻,本周交警在执勤过程中将以人性化劝导教育为主,从下周开始,对违反禁令闯入禁行区域的电动四轮车将予以罚款20元,对不服从管理的将再追罚50元。
  据了解,目前发生的所有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占到70%以上,且90%以上的电动轿车属于不符合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电力驱动装置的四轮车辆,“这些车辆无法购买保险,没有任何保障,一旦发生大的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菏泽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市区大队大队长张俊福说。
  张俊福介绍,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中华路主要商业圈正常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外地经验,菏泽决定自5月18日起禁止电动四轮车在中华路华英路路口至中华太原路路口通行,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配合。
延伸阅读: 上牌电轿 不在禁行范围
    齐鲁晚报记者了解到,18日起,禁止在中华路(太原路-华英路)段行驶的电动四轮车是指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电力驱动装置的四轮车辆。
  张俊福介绍说,在国家工信部备案、安有拍照、驾驶员持有驾驶证的电动四轮车并不在禁行范围内,“希望市民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电动四轮车,合格车辆能购买保险,万一出现事故还能减少自身损失。”本报记者 崔如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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