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菌渣送人当肥料,摊上事
济宁一制药企业俩员工犯污染环境罪,拘役5个月、罚2万
2017年06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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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处理菌渣,被判污染环境罪。
     济宁一制药企业的员工潘某、李某,私自将近30吨未经处理的药物菌渣拉出仓库,堆放在农田中。被村民举报后,环保部门进行了现场查处,后来公安部门立案调查,1日上午,任城区人民法院对两人进行了现场判决。
  本报记者 姬生辉 通讯员 李静 

菌渣当肥料
环保公安找上门

  1日上午9点,任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李某和潘某坐在被告席内,始终低着头,脸上写满了悔意。庭审开始后,本案审判长、任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宗华东对案件细节进行了最后核实,授意审判员宣读了《刑事判决书》。最终,李某、潘某因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宣读完判决书后,两被告均表示服从判决。 
  潘某和李某均为济宁一大型制药公司的员工,李某还曾是负责公司菌渣收集、运输的管理人员。去年9月下旬,潘某的亲戚孟阳(化名)让其帮忙弄点抗生素菌渣当肥料。潘某给李某汇报后,李某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仍然同意了潘某的请求。去年9月25日,潘某明知无运输资质,仍然租赁汽车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抗生素菌渣运到南张街道玄楼村村南孟阳的责任田旁。后村民刘某、谷某某也分别找到孟阳,希望弄点抗生素菌渣废物当肥料。随后,潘某采取同样的方式分别将两车菌渣运到玄楼村。 
  2016年9月30日,任城区环保局接群众举报后并现场查处。当日,李某租车将倾倒的有毒物质全部拉回其公司仓库。去年10月21日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并于三天后立案。2016年12月8日李某、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虽有自首情节
拘役罚款一个不少

  2016年11月10日,任城区环保局联合区公安、环保联勤联动办案人员到该公司,对封存的菌渣取样称重,计算出涉案菌渣总重量为29.1024吨。另查,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该菌渣属于HW02医药废物(代码271-002-02),系危险废物,危险特性为T(毒性)。  
  审判中,任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潘某违反国家规定,倾倒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过程中,两名被告人积极实施犯罪行为,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因被告人李某、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均可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李某及时采取措施,将倾倒的全部有毒物质拉回其单位仓库,消除污染,可酌情从宽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文规定,被告人李某、潘某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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