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起最低工资涨到1810元/月
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去年均工资57714元,今年指导增长基线为3%-12%
2017年06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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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6月1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于珊珊) 6月1日起,威海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前的1710元提高到18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前的17.1元提至18.1元,均执行全省最高标准。这是威海第15次上调月最低工资标准。
  近日,省政府下发通知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此次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1640元、1470元三档,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16.4元、14.7元三档。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调整后,威海执行全省最高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此前的1710元提高到18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则由此前的17.1元提至18.1元。这是1995年威海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以来第15次上调。
  省政府同时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以2016年山东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估算数57714元为基数,确定了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威海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执行省统一标准,其中,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2%,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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