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公车喷上专用标识
17市公车标识化方案正在制订中
2017年06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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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人员在公车的前门中间处喷涂标识。 本报记者 陈玮 摄
     本报济南6月8日讯(记者 陈玮 廖雯颖) 公车改革有了新进展!记者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省直单位公务用车开始喷涂工作,目前已经有30余家省直单位完成公务用车喷涂工作,我省17地市公车标识化方案正在制订中。
  8日,在省政府门前,四五辆公务用车排成一排,工作人员正蹲在车辆前门旁边,对车体进行“公务用车”或“行政执法”字样进行喷涂,在字样下面,还喷涂有“监督电话:86061919”。
  喷涂企业负责人介绍,8日下午喷涂的是省发改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外办的公务用车。全省共有100余家省直单位公车需要喷涂标识,喷涂数量约800多辆。该企业从本月2日开始了喷涂工作,目前已经有30余家省直单位已经喷涂完毕,预计本月20日左右,就能基本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喷涂工作。
  另外,全省17地市正在制订本市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公务用车标识化喷涂工作也将全面展开。
  根据方案,新购公务用车应在办理牌照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喷涂工作;公务用车如出现标识老化,各部门(单位)要及时补涂或重新喷涂。
  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省公务用车标识喷涂情况进行督查。凡不按规定喷涂或故意遮盖标识、擅自损毁标识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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