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养犬新规落地
每户限养一只首日百犬领“证”
2017年06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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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8日落地,民警正在开展养犬登记和收费相关工作。本报记者 张晓鹏 摄
     本报青岛6月8日讯(记者 张晓鹏) 为加强城区犬类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近日,青岛市制定了《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根据条例,每户限养宠物犬一只,宠物犬必须办理信息登记,接种疫苗并佩戴犬牌外出。8日,条例正式落地实施,青岛全市24处养犬管理信息登记服务站正式开始犬牌的登记发放工作,100多只犬有了“身份证”。
  8日起,青岛市内三区和崂山区范围内正式开展养犬信息登记、免疫和加施电子标识等工作。8日9时许,家住青岛市南区的宋先生抱着自家的宝贝黑色贵妇犬来到青岛动物防治中心团岛门诊,给爱犬办理登记上牌手续。为小狗登记后,工作人员熟练地将一个米粒大小的电子芯片注射到小狗颈部皮下,并发放了00001号犬牌,同时宋先生按照每只犬4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了养犬管理服务费。
  当日,全市24个养犬管理信息服务站共登记发放犬牌100多只。
  “前几天,我从新闻里看到要给狗挂牌,一大早便带着自己的小狗到附近的门诊,没想到成为了青岛的第一只,感觉非常高兴。”宋先生说。
  在办理现场,民警首先检查了宋先生的住房信息,确认一户一犬,然后让宋先生抱着自己的小狗拍照,然后对小狗单独进行拍照,登记完个人信息后,宋先生给自己的贵妇犬领到了“身份证”。
  青岛市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门诊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对符合条件的犬只都会注射电子芯片,这样犬只就有了一个专属电子户口。日常管理时,用相关仪器一测,就可知道犬只的年龄、主人身份以及是否及时进行疫苗注射等重要信息。”
  “根据今天办理的情况,有以下三点需要犬主人注意。”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犬只登记挂牌、免疫挂标的犬主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犬主居住地房产证原件(租赁房屋携带租房合同原件、无房产证的携带购房合同原件);如犬主姓名与房产证姓名不一致,还需提供房产证所有人出具的委托书;目前只能接受现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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