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剿非法机动车,查处违法驾驶人
即日起持续至今年底,每月两次集中整治渣土车
2017年06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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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8日讯(记者 张帅) 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为打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即日起至今年底,长清交警大队将在辖区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集中清剿一批涉嫌假牌套牌、违法违规运行的机动车,查处一批超员超载、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堵塞管理漏洞,净化辖区交通秩序。
  加强分析研判,集中推送清查。按照《逾期未报废上路行驶车辆运行轨迹分析统计表》,逐车再梳理、再比对,“一车一档”列出清单,建立查缉台账,导入全省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进行精准查处。针对黑校车、变型拖拉机、农用三轮车等重点车辆,将及时分析研判,总结其行驶规律,查找出隐患车辆,逐一制定查缉方案,进行挂牌督办查缉。对系统预警50次以上的重点车辆,集中组织民警拦截查缉,督促驾驶人及时处理违法。
  科学部署警力,严格路面查处。在午后、夜间、凌晨等重点时段,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以学校周边和校车通行路线为重点,紧盯上下学、放假返校等重点时段,严查超员超速、违法载人、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以国省道、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为管控重点,科学部署警力,从快从严打击、从重从速处罚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夜查力度,保持对违法渣土车的高压严管态势,每月5日至7日、20日至22日为统一行动时间,各中队将利用缉查布控系统进行精确查处。
  用足用好法规,依法顶格处罚。对严重超员超速的接送学生车辆,一律按照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载人3人以上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在处罚的同时将保证卸客转运,对无牌上路行驶、逾期未报废的,一律扣留车辆。对涉牌涉证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将责令违法行为人依法接受处理。针对渣土车严重违法,严格按上限处罚,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对货车超限超载的,消除其违法状态,驾驶人按记分处罚。
  强化溯源管理,落实主体责任。针对查处的违法校车,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校车所属企业及个人处罚后,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至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督促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对于查处的涉牌涉证类交通违法,书面抄告车辆所属单位或企业,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对于已作废仍上路行驶的变型拖拉机,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并抄告牌证核发地农机(农业)部门,督促其及时收回牌照。针对查处的违法渣土车和货车,在处理完毕后7日内,将有关情况抄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住建部门,推动叠加处罚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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