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前聊城全面实行河长制
25条市级河道分别设河长,还要设立民间河长
2017年06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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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6月8日讯(记者 杨淑君) 6月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聊城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吴玉生透露,到2017年12月底,聊城将全面实行河长制,并在全市25条市级以上的骨干河道设置市级河长,逐步实现全市河湖渠实现“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
  吴玉生表示,聊城河道众多,管理保护任务艰巨繁重。河长制实行党政同责,也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通过全面实行河长制,党委、政府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将更加明确,并形成一个党委、政府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合力治水的大格局,治水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责任将进一步细化,目标将进一步精准,聊城存在的突出水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同时,实行河长制,也是破解原来“九龙治水”困局的一项重要举措,现在改为“一龙治水”,在各级河长办的组织下,由各级河长负责,治水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有各级任务。通过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确保河长制工作无缝对接。
  吴玉生表示,实行河长制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持续不断地努力,使聊城的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全市河湖渠实现“水清、堤固、岸绿、景美”。
  具体来说,设立三个阶段目标:一是今年年底前,全面实行河长制,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以及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渠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其中,今年8月底前,出台市级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牵头的市有关部门就牵头事项提出专项实施方案;10月底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出台实施方案及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完善工作机制,年底前将河长制延伸覆盖到乡镇(街道)、村(社区)。
  二是到202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4.2%,省控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全市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乡镇黑臭水体数量明显减少;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100%;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70%;骨干河道、重要湖泊的生态水量基本得到维持;乱占乱建、乱倒乱排、乱围乱堵、乱采乱挖等“八乱”现象基本消除,基本建成河湖渠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
  三是到203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4.7%,城乡黑臭水体总体基本消除;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80%以上;城乡重要河道基本保有生态基流;岸线利用规范有序,河湖渠水事秩序良好;省控重点河流全面恢复水环境功能,水环境风险得到控制,河湖生态系统基本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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