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出租车遇到真车,这下栽了
日照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查获一辆假出租车
2017年06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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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8日讯(记者 化玉军) 6月7日下午,日照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查获了一辆克隆出租车。从外观上看,该车与真号牌的出租车十分相似,各种设备也一应俱全。因克隆车出租车驾驶员一直未现身,交警部门将车辆拖走,进行下一步调查。
  6月7日下午,日照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接到电话举报,在秦皇岛路运总大酒店附近同时出现两辆车牌号为鲁L-T1181的出租车,希望交通部门前往查处。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这两辆车停放位置与举报内容基本一致,从外观上看两辆出租车十分相似,车门上喷有相应的营运标识,顶灯、计价器、空车灯等设备一应俱全,但经过查询得知该号牌出租车为一辆手动挡雪铁龙汽车,“李逵”、“李鬼”真假立现。
  不过,因随后赶来的真车驾驶员未携带车辆道路运输证,克隆车驾驶员一直未现身,两辆出租车均被交警部门拖至停车场,进行下一步调查。
  据介绍,克隆出租车虽然外观与正规的出租车无异,但其悬挂假号牌,使用伪造资质证件,车况安全难以保证,驾驶员经常会绕道、宰客、拒载、甩客。克隆出租车不仅损害合法经营企业、驾驶员的正当利益,同时还存在着严重的安全和社会治安隐患。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将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以来,日照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采取多种措施集中打击“黑出租”,交通、交警联合开展整治克隆出租车专项行动,对克隆车、“黑车”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交通、公安部门今后将继续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加大对克隆出租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市民合法权益。市民如发现无证经营的车辆或克隆出租车,可积极向交通、交警部门提供有效线索,执法人员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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