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国企事业单位“少数人选少数人”
2017年06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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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来,一些行业领域特别是国企事业单位“近亲繁殖”问题饱受诟病。虽说“举贤不避亲”,但大量领导干部的亲属在同一系统内工作,明显不是“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大量现实案例也表明,一些领导干部亲属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并不符合“贤”的标准,更不能满足岗位需要。
  “近亲繁殖”带来的危害,也早已不局限于国企事业单位招录员工时违规进人、破坏公平,它更直接催生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去年年底被撤职的中煤地质总局党委原书记侯慎建,曾安排多名亲属在系统内工作,其妻连续两次在下属单位违规提拔;该单位下属某局党委书记提拔自己的儿子,三个月内从副科级提拔到副处级……这样的案例多了,用人上的风气如何能好?
  任人唯亲,公权“私有”,把单位变成“家天下”的做法,直接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不少有能耐、会干事的人因前途渺茫而最终选择离开,也有一些人或是浑浑噩噩得过且过,或是开始“琢磨人”“找靠山”,极易造成“圈子文化”“山头主义”,败坏的是党风政风,损害的是单位形象。此外,因利益紧密相连且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一旦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便容易形成窝案、串案,导致“链条式”腐败。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根治“近亲繁殖”也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除了加大对选人用人程序的规范和监督力度外,尤其应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少数人选少数人”。去年底,中组部修订《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明确提出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相信随着选人用人的“金箍”越收越紧,“近亲繁殖”的土壤将得到有力铲除,唯才是举、任人唯贤的清风正气复又归来。(摘自《人民日报》,作者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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