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公示一批享受补助退役人员
2017年06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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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6月21日讯(记者 凌文秀)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局公示一批人员名单,人员包括符合享受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待安置期间生活费的退役人员,给予资金发放并予以公示,后期将继续审核发放。
  符合享受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的人员包括应安置未安置、安置后未上岗的退役士兵要求自谋职业。发放标准是自2001年之前退役的按2001年标准发放,2001年之后退役的按当年标准发放。
  同时,对于自谋职业人员还有一部分补助金额。为鼓励转业士官和城镇退伍义务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自谋职业的转业士官和城镇退伍义务兵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金额按照所在安置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2.5倍或1.5倍的数额发放。退役士兵每服役一年再增加1000—2000元的补助金
  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原则上转业士官和志愿兵发6个月,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发12个月。
  对于欠发待安置期间生活费,以及因单位和个人原因要求自谋职业的人员,当前已经完成核实按照规定予以发放,后期还继续核实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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