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0件麻醉药品被集中销毁
日照市卫生计生监督所现场监督
2017年06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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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1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周文华 南慧玲) 6月20日,根据申请,日照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到日照市人民医院,对该医院收回库存的440件麻醉药品进行现场监督销毁。
  此次销毁的麻醉药品包括硫酸羟考酮缓释片(10mg)81片,硫酸羟考酮缓释片(40mg)11片,硫酸吗啡缓释片(30mg)92片,盐酸吗啡注射液(10mg)227支,芬太尼透皮贴剂(5ug)18贴,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0.1mg)11支。
  在销毁现场,卫生监督员对照麻醉药品销毁情况登记表,对药品的名称、批号、生产企业、规格、数量进行了认真清点核对,并将药品拆除包装,进行分类放置。
  医务人员将麻醉药品销毁后,卫生监督员和医务人员一起将医疗废物进行统一集中处理,并对销毁情况及销毁现场照片进行备案记录。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患者不再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在销毁过程中,卫生监督部门应到现场进行监督。
  下一步,日照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将进一步加大对各级各类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医疗机构应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损坏、回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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