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建章立制
防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
2017年07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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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7月25日讯(记者 杨淑君) 日前,东昌府区印发了有关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严格界定“吃空饷”情形,严格压实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人员日常管理,严格工资发放管理,严格离岗人员管理,严格监督管理。
  严格界定“吃空饷”情形,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主要是指: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帖补贴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帖补贴的;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其他违规违纪领取工资、津帖补贴的。
  严格压实用人单位单位的主体责任,用人单位是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的主体,同时也是清理“吃空饷”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管、出”全流程的监管,一旦发现“吃空饷”现象或“吃空饷”隐患,要第一时间靠上去,主动纠正,坚决清理整改。
  严格人员日常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新进人员,须按有关程序由同级或上级编委批准用编计划后,再由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办理录用、聘用、调配及核拨经费等事宜。工作人员考录、公开招聘、调入等要凭编制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完工资核定等手续。各镇办园区、区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报批、备案。每月对本单位人员考勤情况和请销假情况进行汇总公示,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依法依规处理,日常考勤情况将是区里检查督导“吃空饷”情况的重要依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人事关系的,或者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出编、工资核销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终止手续。
  同时,严格工资发放管理,严格离岗人员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一般不得以日常工作为由借调人员,因完成专项工作或者重点任务确需借调工作人员,须经借出、借入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程序,明确借调期限,借调期满后继续借用的,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非组织借调行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进修培训、挂职锻炼,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并按有关规定抓好日常管理。
  严格监督管理,东昌府区成立防治“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财政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1室),联系电话6958667,邮箱:dcfqgzflk@163.com。
  还将严格责任追究,形成防治“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常态化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区人社局做好信息汇总和督导调度工作,还将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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