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避执行,被法院录入“黑名单”
2017年08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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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7日讯(记者 张焜 通讯员 安兆宝)肇事逃逸被警方抓获,却仍然不肯赔偿伤者,曾在青州打工的陈某躲了三年,直到房贷被拒,才得知自己早被法院列为了失信被执行人。7日,记者从青州法院了解到,陈某不仅要全额赔款,还支付了相应利息,多了约1万元。
  2014年的一天,青州居民赵某驾驶着一辆三轮摩托车行驶到青州经济开发区的一个路口,正在南转弯时,一辆对面驶来的轿车与其迎头相撞,猝不及防赵某被撞倒在地,随即不省人事。肇事轿车司机陈某见四下无人便逃走,但很快被警方抓获归案。
  在协商赔偿事宜时,陈某认为赵某提出的赔偿要求过高,而拒不赔偿,无奈之下,赵某只好选择了打官司。
  官司赢了,赔偿款却迟迟未到,赵某于是再次来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此时的陈某不知所踪。 
  今年7月,法院通知赵某,要求其前往法院,解决赔偿款事宜。原来,陈某在老家贷款买房时,被银行告知其已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不能办理贷款业务,陈某急赶来青州,就是处理当年旧案,摘掉这顶黑帽子,好尽快办下房贷。 
  起初,陈某还要求在赔偿数额上让步,但最终只能选择全额赔偿,除了判决书上载明的赔偿数额,还包括将近三年的迟延履行利息,共计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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