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7日讯(记者 刘潇) 8月7日,临邑县的王先生反映,他是临邑县一家燃气公司的员工,近日,因为身体原因向公司申请调岗,公司不但不同意,还强行让其签离职同意书。对此,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称,王先生属于违反公司规定,合法被辞退。
大概四年以前,王先生来到临邑县一家燃气公司上班,并且签订了劳动合同。王先生称,他从事的具体工种叫输配工,负责一个燃气中转站点,日常的抄表、计量、巡检等工作,工作强度非常大,一般是连续48小时值班,再休息48小时,每个月的工资两千多元。
“近日,由于颈椎病引发严重疼痛,并且伴有头晕、恶心等症状。”王先生告诉记者,最近,自己的身体出现了状况,再加上上班地点离家非常远,所以向公司的相关领导申请调岗。令王先生意想不到的是,公司非但没同意他的调岗申请,还强行让其签订离职同意书。
为何“调岗”变“离职”?王先生对此很不理解,他要求公司给一个说法。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到王先生所在的临邑县中邑燃气公司,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公司让其签订离职同意书,是因为他违反了公司的员工日常管理规定,所以他属于被辞退的情况。
“近期,公司相关人员检查在岗情况时,这名员工有三次脱岗,这严重违法了公司的员工日常管理规定。”该负责人称,燃气行业本身属于高危行业,不能轻易擅离职守,所以这种情况理应被辞退,也符合劳动法。
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魏金辉律师认为,如果公司说法属实,确实可以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辞退员工,不过公司规定要经职工代表大会一致通过,而且要符合相关法律才可以实施。如果员工对公司规定或者措施有任何异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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