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城乡低保金发了3299.1万元
惠及29388人;政府救助保险生效,一个月赔了46.7万元
2017年08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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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8月7日讯(记者 林丹丹) 7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民政局通报上半年社会救助情况,上半年发放保障资金3299.1万元,城乡低保对象29388人直接受益。同期发放保障资金2172.8万元,农村五保对象10602人直接受益。
  市民政局调研员宋宝林说,2017年上半年社会救助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防灾减灾救灾保障。3月份,《关于开展政府救助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以及抢险救灾人员和临时来威海市出差、旅游、务工的其他流动人口,全部纳入人身保险范围;全市所有家庭财产纳入财产保险范围。
  在参保费用上,按每个保险周期为1年核定保费标准,初次投保人身伤亡救助保险费每人3元、居民家庭财产保险费每户3元,无需个人出资。6月21日,民政部门与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及承保保险公司签订合同,7月1日正式生效,到7月31日共接到报案及咨询电话140次,经审查符合承保条件立案47起,结案36起、暂未结案11起。
  结案中,财产损失33起,共赔付22.7万元。其中,暴雨导致房屋受损7起,赔付1.3万元;雷击导致房屋受损15起,赔付1.2万元;火灾导致房屋受损11起,赔付20.2万元。人身伤亡3起,赔付24万元。总计赔付4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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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救助保险如何进行报案?
  事故发生后,应由当事人或当事人家属向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保险联络员报告,并及时拨打24小时报案专线电话0631-2870000进行报案,报案时应提供受损人姓名、身份证号、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以及受损情况或伤亡情况等内容。保险公司将第一时间安排现场查勘,核损情况后,直接向受灾群众赔付。
  赔偿处理的主要流程有:(1)损失恢复或人员救治;(2)进行报案;(3)配合现场处理;(4)提交索赔单证;(5)定责定损;(6)收取赔款。
  自然灾害造成伤亡
  最高赔15万元
  市民政局调研员宋宝林说,保障范围包括:重大自然灾害(如:暴风、暴雨、洪涝、龙卷风、台风、冰雹、雪灾、低温冷冻、冻雨、地震、风暴潮、海啸、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等自然灾害)、重大意外事故及其他公众突发事件等政府应急救助事项(如:居民家庭发生火灾、爆炸、燃气泄漏等意外事故,政府紧急处置火灾、爆炸、毒气泄漏、拥挤踩踏以及陆路和海路交通等重大意外事故)。
  因自然灾害及居民家庭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每人责任限额15万元(含医疗费用),家庭财产损失每户责任限额9万元;抢险救灾人员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出现的人身伤亡,每人抚恤责任限额25万元(含医疗费用);因其他意外事故,如:溺水、飞行物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主次干道两侧行道树发生倒、劈叉、断枝、歪树、断根等每人责任限额8万元(含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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