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有了新平台
有车有房想吃低保,行不通
2017年08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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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8月15日讯(记者 贾凌煜 通讯员 张梦西) 15日,济宁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启动。今后,城乡居民申请低保等救助项目时,民政部门只需在此系统进行查询,即可了解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情况。
  去年以来,济宁市级和各县市区全部成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按照“数据向上集中、业务向下延伸”和科学、便利、实用的原则,开发建设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
  具体来说,横向上,与市民政、公安、人社、住房公积金、国土资源、工商、水利、渔业等部门逐一对接,签订信息共享互查协议,实现信息互联共享;纵向上,完成了部、省、市、县四级联网对接,共享全国人口、证券和全省公安、财政、地税、工商、农机等部门数据资源,为全面核查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提供了有力支撑和科学依据。
  “比如有人想申请低保,我们就可以查询到其名下是否有车辆、房子等信息,这些在入户调查时有可能发现不了。”济宁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济宁市社会救助政策体系日趋完善,救助标准连年提高,保障人数不断增加,充分发挥了“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的重要作用。但随着济宁市城镇化步伐加快,城乡居民的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家庭财产构成日趋复杂,收入来源日趋多样化、呈现隐蔽性,仅靠传统的入户调查、邻里走访、居民评议等人工手段不仅难以准确核准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也大大影响了工作效率。

城市低保标准 每人每月提高50元
  今年济宁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20元至57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45元至380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要求,济宁市统筹了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应满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所需,将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定为每人每月470元。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三档:一档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标准为每人每月340元;二档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70元;三档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此次提标将惠及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特困人员26万人。
 本报记者 贾凌煜 通讯员 张梦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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