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法院探索全新审判方式,法官可远程视频审理刑事案件
被告人公诉人可不必到庭审现场
2017年08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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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5日讯(记者 张焜)利用先进的视频通讯设备,刑事案件的被告不需进入庭审现场,在看守所内就能参与庭审。14日,记者了解到,近日,在寿光法院的审判庭内,潍城法院合议庭对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进行了远程视频庭审。这也是潍城法院、寿光法院对全新审判方式的探索,有益于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14日,潍城法院官方微信发布了一条消息称,8月9日15时,在寿光市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潍城法院刑庭庭长张文波,刑庭副庭长徐菲菲,人民陪审员刘智忠组成合议庭,对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依法进行远程视频庭审,潍城检察院检察员倪宝忠出庭支持公诉。
  与以往不同的是,被告人并没有站在被告席上,而是出现在法庭现场的电视画面中,与法官、检察官、旁听人员“隔空对话”。在庭审中,法庭看到的是被告人在看守所远程讯问视频室的同步画面,被告人通过显示屏看到的则是法庭庭审的实时画面。庭审结束,书记员将庭审笔录从看守所审判室的网络打印机中打印,并由在场狱警交由被告人核对签字。
  潍城法院刑庭庭长张文波对远程视频庭审系统的使用深有感触。他说,从外地提押被告人程序严谨复杂,开庭过程可能不足半小时,但前期准备可能要多花费几天时间。现在开通远程庭审,不仅缓解了法院押解压力,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率,而且安全系数也高。
  记者从寿光法院了解到,除了潍城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外,该院通过远程视频,已经审理了3起案件。寿光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尝试使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的初衷,与张文波庭长所说是一样的。以前,押解刑事案件的被告人,需要派出大量的法警,甚至是公安武警,还要使用警车警械。而提押被告人的程序严谨复杂,有时还会耽误庭审的时间。
  据介绍,实际上,有不少刑事案件案情比较简单,被告人也积极认罪,庭审内容简单、时间很短,多数时间和精力都浪费在了提押过程中。如因醉驾而犯危险驾驶罪的被告等。而使用远程视频,法院只需将法警等工作人员派到看守所即可开庭审理,效率要高很多。法官们也会有更多精力和时间去处理较复杂的案件。
  据了解,目前,寿光法院已经可以实现法官、检察官和被告人三方,都通过远程视频进行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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