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冒充单身骗未婚男三万余元被判刑
2017年08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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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晚报枣庄8月15日讯(通讯员 马海红 记者 秦政) 明明已经结婚了,为了骗取钱财,竟使用假身份骗婚。近日,齐鲁晚报记者从枣庄市台儿庄区检察院获悉,已婚女子邢蒙(化名)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6000元。
  据了解,因夫妻感情不大好,加上经济拮据,邢蒙就想找个人弄点钱花。经人介绍,邢蒙2015年4月认识了汪鹏(化名),告诉汪鹏自己是单身,并以各种借口向汪鹏索要见面礼。邢蒙通过买化妆品、学车等各种方式,向汪鹏索要了共计3万余元的财物。由于汪鹏大龄未婚,家庭条件并不富裕,留了个心眼的汪鹏提出要见邢蒙父母。事情败露,得知邢蒙已经结婚后,汪鹏当即报警。邢蒙也因此与丈夫离婚。
  齐鲁晚报记者从台儿庄区检察院获悉,2015年4月至9月,邢蒙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使用虚假身份,以结婚为由骗取汪鹏人民币共计31750元。检察院经审查后认定,邢蒙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邢蒙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6000元。听到法院判决后,有年幼的孩子需要照顾的邢蒙后悔莫及,并表示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好好做人。
  近年来发生的骗婚案,犯罪分子多为农村女子,虽不少是“80后”、“90后”,但多为文盲、小学文化,法律意识淡薄,多发生在农村,认识方式多以相亲、网聊认识为主,被害人多为大龄青年。被害人因急于结婚、娶妻不易,对相亲、网聊对象多数并不做深入了解。不法分子专门针对被害人群的特点,利用他们求偶心切的心理,采取介绍对象许婚的方式和农村结婚要彩礼的习俗诈骗钱财,一旦钱财到手,便立即找借口溜走,消失得无影无踪。
  检察机关也提醒广大市民,当遇到有人给介绍对象时,一定要多长一个心眼儿,慎重考察,切实弄清对方身份、婚姻状况和现实表现,尤其是农村大龄男青年更是要慎之又慎,切不可求偶心切,有人一介绍对象,就急于给付彩礼成婚,这样很容易上当受骗。如果在与“对象”交往中发现被骗,受害人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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